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计划外涉外办学的监管,维护学校办学声誉,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提高对外合作水平,按照《合乐网页版入口对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0〕48号)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将2016年拟举办的计划外涉外办学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合乐网页版入口对外合作办学审批表”(见附件),办理审批手续。 对于经学校批准已开办的计划外涉外办学、留学预科班等项目,请提供在有效期内经法律事务室审核、批准的“涉外办学协议”和“2016年招生简章”等相关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李 娜 邮箱:oice@sdut.edu.cn 电话:2786693,内线87693
附件:合乐网页版入口对外合作办学审批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