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双百工程”申报遴选工作, 根据《合乐网页版入口高层次人才“双百工程”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7〕26号)规定,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范围
(一)第一、二层次
以一流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和校级重点研究平台为依托,设置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岗位。
(二)第三、四层次
面向全校各学科,设置学术带头人岗位、青年学术骨干岗位。
二、选聘数量
各层次选聘数量将根据报名情况和规划数量进行确定。
三、申报遴选
(一)个人申报。6月22日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合乐网页版入口高层次人才“双百工程”申报书》,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sdutszk@zb.shandong.cn。
申报人员年龄应符合各层次人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入选“双百工程”人员,验收考核合格后可申报更高层次。已入选第一、二层次人才团队的核心成员,本人申报第一、二层次时,须由团队负责人出具书面材料,同意其作为申报人入选后,成果单计并分别考核。
(二)材料预审。6月29日前,人力资源处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预审,并在与申报人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指导个人修改完善《申报书》。
(三)学院评议。申报人将修改完善后的《申报书》报所在学院,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评议,明确推荐意见,其中经管学科申报人员还需报经管学部审议。填写评议结果的书面材料请于7月3日上午12时前报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大厅(鸿远楼704-1)。
(四)部门审核。7月9日前,相关部门对申报与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团队合作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申报第一、二层次人员的团队合作情况。
(五)专家推荐。校学术委员会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审核后的人选进行评议答辩和遴选,提出各层次推荐人选。对第一、二层次人选,严格按照“聚焦重点学科+带头人+团队”的方式进行。
(六)网上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学校研究。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层次入选人员。
(八)合同管理。学校与入选人员、学院签订“双百工程” 工作合同。聘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有关说明
(一)验收考核
1.已入选“双百工程”人员,到 2019年12月31日提前完成聘期目标任务并达到上一层次申报条件,且同时完成入选以来的教师岗位任务要求,可申请验收,同时填写《“双百工程”验收考核申请表》和《申报书》,6月22日前发送至sdutszk@zb.shandong.cn,学校进行验收考核。
2.验收考核合格但未遴选到更高层次的人员,仍执行原合同;验收合格并遴选到更高层次的人员,原合同终止,签订新聘期工作合同。
(二)成果认定
1.申报条件中的成果,统计范围是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正式入职后的成果,论文必须是首位署名山东理工大学,本人为论文第一作者或符合限定条件的通讯作者;项目必须是合乐网页版入口为第一单位,本人为项目负责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奖项必须是至少相应位次署名合乐网页版入口。主持项目以项目执行日期为准,论文以期刊刊发日期为准,奖项以获奖正式批准文件日期为准。
2.新入职人员的申报成果可含统计范围内入职前单位或博士期间成果,成果中未署名合乐网页版入口的需提供材料原件。
3.第一作者以及符合限定条件的通讯作者均可使用同一论文进行申报。验收考核时,合作论文仅限一人作为考核使用。
(三)管理服务
1.“双百工程”团队成员的科研成果根据学校科研成果分 值分配办法,可计入各成员的教师岗位任务分值。
2.“双百工程”年薪制人员取得的符合其目标任务要求层 次的超额成果,可按学校相关规定计入学院科研成果进行岗位绩效核拨。因个人原因终止合同的,不予核拨。
3.“双百工程”年薪制兼职人员,学院可参照减免的教师岗位任务量为其适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双百工程”人员赴海外研修三个月及以上,研修期间停发入选“双百”发放的差额或人才津贴部分,聘期考核仍按合同执行,合格后方可补发。
5.柔性人才须在完成前期约定任务后方可申报,入选后须全职来校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婷,2787900;牟万新,2788839
附件:1.高层次人才“双百工程”申报书(第一、二层次).docx
2.高层次人才“双百工程”申报书(第三、四层次).docx
3.高层次人才“双百工程”验收考核申请表(第一、二层次).docx
4.高层次人才“双百工程”验收考核申请表(第三、四层次).docx
人力资源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