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已于2019年1月1日施行,本次税改不仅提高了起征点,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而且在管理模式和征收方式上都有较大变化。为帮助教职工全面掌握个人所得税政策,尽享改革红利,规避纳税风险,特邀请淄博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樊敏霞科长为教职工做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辅导报告。辅导报告结束后市税务局人员现场举办相关知识咨询活动。
主讲人:樊敏霞
时间:2019年4月12日(周五)14:30—16:30
地点:图书馆负一层报告厅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参加。参会人数根据部门单位教职工人数比例分配。参会人员名单请于4月11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caoyuxia@sdut.edu.cn
联系人:曹玉霞
联系电话:2787701。
附件:1.参会人员分配表.docx